2025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預計的變化及分析
2025-02-10 來自: 西安華企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01
日前,《國 務 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97號,以下簡稱《決定》)公布,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上述《決定》中的第三條。該條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第二款中的“科技”修改為“工業和信息化、科技”。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 務 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 務 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決定》從2025年1月20日開始實施,意味著2025年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由工業和信息化、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共同制定。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主導部門已經由科技部轉到工信部,但是政策延續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16年發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本次《決定》公布,意味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上位法已經修改,為下一步工信部主導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提供了依據。
從2016年到2024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已經執行了9年,在這期間,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呈現快速增加態勢,從10.3萬家增長到46.3萬家,同時國 家內外部環境都發生了顯著變化,因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的修訂勢在必行,那么,工信部會在哪些方面進行修訂呢?
2024年12月底,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明確提出“建立完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和創新型中小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等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參考國 家近幾年科技企業相關政策,我們認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可能會從以下幾個方面修改:
主要修改
一、在評分體系中證據客觀分數的占比
現行的認定政策中,客觀分數只有企業成長性和專利種類數量這兩個,共計28分,剩余分數都是專家根據申報材料進行主觀打分,因為全國各地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評審專家達到幾千人,專家對認定辦法的理解不同,對企業申請認定的提供的證明材料要求不一致,導致各地在實際執行中打分差異性較大,同樣的企業,在北京能通過認定,但是在天津也許就不能通過。因此在新修訂的認定管理辦法中,很可能會增加客觀分數的占比,使全國執行政策的尺度盡可能一致。
二、知識產權
現行認定管理辦法中,知識產權占30分,其中客觀分只占8分,其他都是主觀分,而且Ⅰ類和Ⅱ類知識產權的分差只有2分,對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指標,Ⅰ類和Ⅱ類知識產權的分差為6分,因此,新辦法可能會修改知識產權的評價指標,增加客觀分數的占比,同時增大Ⅰ類和Ⅱ類知識產權的分差。從2020年開始,火炬中心對申請認定企業只有當年的軟件著作權的企業,不予備案,但是這個要求在認定辦法中并沒有明確,因此,新辦法很可能明確知識產權的獲取時間,尤其是Ⅱ類知識產權的取得時間明確為認定前一年。
三、RD
現行認定管理辦法中,對RD的范圍、條件等進行了具體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因證明材料的不明確和評審時間的限制,專家很難對企業填報的RD表進行嚴格審核,因此只要企業填寫了RD表,基本專家都會認可。從近兩年稅務機關公布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典型案例看,基本都有虛構研發項目的情形,因此,在修訂的認定辦法中,很可能會對RD的證明材料要求進一步明確,專家會重 點審核RD的創新性,并與企業加計扣除等數據進行關聯審核。
四、科技人員
現行認定管理辦法對科技人員的定義是指企業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而且政策只規定了科技人員占比的下限(不低于職工總數的10%),沒有上限約束。在實際認定過程中,目前企業研發費的構成主要是科技人員人工費用,不少的企業占比甚至達到100%,有些規模比較大的企業,當實際研發費不足時,往往是通過提高科技人員數量的方式,用人工成本來填補研發費用的缺口。因此,在修訂的認定辦法中,很可能會對科技人員的要求更明確,如學歷、專 業和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等,同時按照企業規模和行業的不同,對科技人的占比下限、研發費用構成做出更明確的規定。
五、科技成果轉化數量
現行認定管理辦法中,科技成果轉化占30分,企業要想在這項得到高分,三年科技成果轉化數量不能低于15項,而且在各地的實際認定過程中,對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轉化的證明材料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如有些地方就要求科技成果必 須有知識產權支撐,企業要想得高分,就必 須在近三年獲得的知識產權不能低于15項,而且15項知識產權都能形成產品和服務,有銷售合同等證明材料,這個要求對大部分中小企業來說,這個是很困難的事情。因此,我們任務在修訂的認定管理辦法中,很可能根據企業的收入規模來設定不同的數量指標,這樣更符合實際。
六、成長性指標
現行認定管理辦法的成長性指標只考核企業凈資產和銷售收入。近幾年國內經濟形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能持續保持成長性的企業鳳毛麟角,在實際認定過程中,大部分企業在成長性指標的得分不超過10分,對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評價指標,在修訂的認定管理辦法中,很可能增加凈利潤、研發費、新產品收入等指標,來評價企業是否在健康發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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